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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YNAMIC

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我局向相关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了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目前该批次创新券的使用期限已届满,现组织受理兑现。已领用或收取了2017年科技创新券、具备兑现主体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当于指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兑现,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兑现。现就本次申报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9号)

    《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填写广东省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兑现审核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已注册的企业或单位,直接登录填报;须兑现未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注册后登录填报)。

    (二)网上初审。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方可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三)纸质材料受理。申请人下载打印的申请材料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向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提交纸质材料(须携带相关原件进行核实,原件包括服务合同、付款凭证、服务发票、待兑现经盖章的纸质创新券)。所有书面材料应按A4规格按顺序排列,采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并按一式三份提交。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下午17:00。

    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下午17:00。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下午17:00。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兑现网上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应输入券号为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项目申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券号,且每张电子券只能输入兑现一次,请领用单位和兑现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一张广东省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兑现审核表只能申报兑现一次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交易所使用的创新券(可填报多张),同一兑现主体可以通过“新增项目申请”对多次交易分别进行申报。

    (三)请各镇街(园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报,并提醒申报单位按要求把纸质材料报送到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四)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五)所有申报材料由申请单位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管理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维宏 22830058,黄志立 2283131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监理评估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世凯 22113208,杨俊成 22113299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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