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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9﹞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二、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http://sfjdsbxt.miit.gov.cn/sfjd)统一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有关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填报相关材料。纸质材料要求与网上填报一致。
     三、地级以上市主管部门推荐文件、申报对象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7月20日前报我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
     联系人:熊卫鹏、吴菲,联系电话:020-83135867、8313586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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