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AGENT

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广东省及各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由广东省及各地市经信部门组织实施,旨在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并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工作。

申报时间:

    以当年广东省及各地市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

    (1) 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

申报程序:

技术支持:讯博网络